課程簡介
教學大綱
課程簡介
「QS & PM 通用法律實務系列課程」共分四個課程,合共 21 章,以香港合約法為主軸,結合建築工程實務,為工料測量師(QS)及項目經理(PM)提供進階 CPD 培訓。每章均包括核心理論、深度分析/建築實務、參考案例、實務應用與陷阱、評估測驗及關鍵 Takeaways。
本課程為系列中的課程四:建築爭議深度法律分析與索償,涵蓋第17至第21章。
收費與 CPD
- 每個課程收費 HK$300。
- 每個課程 CPD 5 小時。
- 證書要求:完成課程內所有模組,並於每章評估測驗取得 80% 或以上分數。
課程大綱
| 課程 | 章節 |
|---|---|
| 課程一 合約形成與主體法律能力 |
|
| 課程二 合約內容、詮釋與瑕疵規避 |
|
| 課程三 合約履行、違約與終止機制 |
|
| 課程四 建築爭議深度法律分析與索償 |
|
教材參考清單
- Stephen Hall, Foundations of Contract Law in Hong Kong (8th ed)
- Fisher & Greenwood, Contract Law in Hong Kong
- Anson’s Law of Contract
- Ewan McKendrick, Contract Law: Text, Cases, and Materials
- Julian Bailey, Construction Law (2nd ed, Vols 1–3)
- Murdoch & Hughes, Construction Contracts: Law and Management (4th ed)
- John Uff, Construction Law (12th ed)
- 香港法例(包括《電子交易條例》、《建造業付款保障條例》(第652章)、《仲裁條例》(第609章)等),以電子版香港法例現行文本為準
免責聲明
本課程內容僅供教育及專業進修用途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個別個案應諮詢合資格法律專業人士。案例與法例以課程編寫時的資料為準。
Curriculum
- 6 Sections
- 26 Lessons
- Lifetim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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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第十七章《工程時間、延誤與加速》第17章《工程時間、延誤與加速》(Time, Delay and Acceleration) 本章範圍:工程遲了——誰的責任、能不能延期、能不能趕工收費、業主還能不能扣誤期損害賠償金。本章專攻時間義務、延期機制與加速;罰則/正當利益深理見第18章(筆記 [3323];Murdoch 頁眉 p.197;Bailey 頁腳 pp.977–978、1032–1036)。 本章範圍外(詳見他章): ・違約/拒履:見第13章。 ・終止程序:見第14章。 ・挫折:見第16章。 ・終止後救濟(薄交叉):見第15章。 ・LD/罰則深理:見第18章。6
- 第十八章《損害賠償與約定損害賠償》第18章《損害賠償與約定損害賠償》(Damages & Liquidated Damages) 本章範圍:違約後用金錢怎麼量損失;建築瑕疵是否判拆重建費;合約寫的按日損害賠償金算不算罰則。Cavendish/ParkingEye 正當利益測試在本章深講;第17章只作扣款閘門(Hall 頁腳 pp.970、1013–1024;Bailey 頁腳 p.1208;筆記損害賠償/LD 段)。 本章範圍外(詳見他章): ・違約/拒履實體:見第13章。 ・終止程序:見第14章。 ・Hadley 完整案卡/終止後救濟:見第15章。 ・延誤/EOT/prevention/共同延誤:見第17章。 ・挫折:見第16章。 ・按勞計酬全文:見第21章。6
- 第十九章《工程變更與工地狀況》第19章《工程變更與工地狀況》(Variations and Site Conditions) 本章範圍:業主能不能單方面加減工程?指令是否超出變更權?地下狀況誰擔?有經驗承包商客觀上應預見什麼?書面修改條款怎麼運作。估值細節見第21章;變更引起之延期見第17章(Bailey 頁腳 pp.652、658、700;Murdoch 頁眉 pp.177、214;筆記 [3790])。 本章範圍外(詳見他章): ・違約/拒履:見第13章。 ・終止程序:見第14章。 ・延誤/EOT:見第17章。 ・損害賠償/LD:見第18章。 ・按勞計酬全文:見第21章。 ・Subject to Contract/LOI:見第3章。 ・合約詮釋深講:見第8章(如需)。6
- 第二十章《爭議解決機制(ADR、仲裁及 SOPO)》第20章《爭議解決機制(ADR、仲裁及 SOPO)》(Dispute Resolution / Security of Payment) 本章範圍:爭議走調解、專家決定、仲裁、訴訟,還是(在適用合約下)法定審裁?不同路徑約束力與執行方式不同。實體拒履、終止、損害、變更不重寫——只談程序如何銜接(Bailey 頁腳 pp.1717、1721、1943;Cap 652;筆記 [4033])。 本章範圍外(詳見他章): ・違約/拒履實體:見第13章。 ・終止程序:見第14章。 ・損害賠償/LD:見第18章。 ・變更/工地:見第19章。 ・按勞計酬全文:見第21章。 ・仲裁全書:本章只取 Cap 609 s.34+暫時約束力所需。6
- 第二十一章《按勞計酬》第21章《按勞計酬》(Quantum Meruit) 本章範圍:Quantum meruit=按合理報酬計價。它可以出現在合約未訂明價錢的情況,也可以出現在合約不成立或終止後,以不當得利為基礎請求合理報酬(Anson 頁腳 p.594;Bailey 頁腳 pp.817–818;筆記 [4237])。 本章範圍外(詳見他章): ・違約/拒履實體:見第13章。 ・終止程序:見第14章。 ・終止後救濟/Hadley:見第15章。 ・損害賠償/LD:見第18章。 ・變更權/工地:見第19章。 ・不完全履約/Sumpter 深論:見第12章。 ・LOI/成立角:見第03章(本章只取合理報酬角)。6
- 總結:課程四:建築爭議深度法律分析與索償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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